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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到MC Hot Dog的歌「我愛台妹」,裡面唱到「我愛台妹,台妹愛我,對我來說林志玲算什麼?我愛台妹,台妹愛我,對我來說侯佩岑算什麼?」不知道為什麼很有感觸。
愛是一種最主觀但是最有力量的東西,原本不起眼或是在別人眼中一文不值的東西,在愛人的眼裡卻是發光閃耀的鑽石。特別是人,或許真的沒有絕對的美醜好壞,只要有愛,一切看來就都是那麼地美好!
在生了樂樂以後,開始喜歡看小孩、觀察小孩,結果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,我發現幾乎所有的父母,不論他的小孩是美是醜,他們都覺得自己的孩子是全世界最可愛的!這真是一個很奇妙的現象,但是這種基於愛所產生的認同是很真實的,完全無法偽裝!我檢討我自己,捫心自問,我也覺得我看樂樂的眼光完全無法客觀,但是我也無法自己!
聽了這首歌,我有一點釋懷自己和他人的主觀與自我陶醉,因為愛人和被愛都是那麼那麼地重要,沒有愛人的眼光,我們很容易活在世俗或是一般人的價值中;另一方面,我們也都很需要被那種獨排眾議的眼光所欣賞,被一種完全接納與認同的愛所滿足,沒有這些,我也不知道人活著的意義和價值在哪裡了。
想著想著,我洗澡時不知不覺又哼起這首歌,唱著唱著,變成了「我愛樂樂,樂樂愛我,對我來說林志玲算什麼?我愛樂樂,樂樂愛我,對我來說侯佩岑算什麼?」再唱著唱著成了「我愛耶穌,耶穌愛我,對我來說功名利祿算什麼?我愛耶穌,耶穌愛我,對我來說金山銀山算什麼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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