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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看文茜小妹大,
討論我們的檢察體系出了什麼問題!
為什麼高捷案遲遲辦不出來,立院質詢一問三不知?
而李雙全案卻沒有充份證據就對外放話,形同檢察官殺人?
換言之,檢察體系只打蒼蠅不打老虎!
我們所求於檢察體系的「司法最後一道防線」已經蕩然無存了!

嗯~我並不是反對檢討檢察官的氣節操守啦,
只是我個人認為,檢察官的選擇性辦案,罪過並不全在於檢察官,
而在於檢察制度設計的缺陷,使我們所求於檢察官的氣節,如同緣木求魚!

其實從中國古代的刺史制度可以看出來,
西漢刺史之所以能發揮有效監督違法失職的角色,
在於制度上掌握了監察官「位卑權重」的原則,
因為「位卑則其人激昂,權重則能申其志」!
「官輕則愛惜身家之念輕,而權重則整飭吏治之威嚴」!
古代的監察官在現代來說就相當於現在的司法與檢調體系,
只有當制度設計得當,賦予他們正確的誘因,他們才能有效發揮監督的功能。

但我們的檢察官恰恰相反,
待遇優渥,而權力有限!
以一個菜鳥檢察官為例,
一個月的本俸、加給、加班費、、、有的沒的加一加,
新水至少十萬元起跳,更遑論資深老鳥了!
但是辦起案來不管資深資淺,動輒受到「上級」的關注,沒有充分授權,
在這種制度下,要是我也不要「主動積極偵辦案件」,幹麻這麼累呢?
我只要明哲保身,
選擇最小的案子辦一辦,
幾年後我可以輕輕鬆鬆退休享清福,
幹麻去辦高捷案?辦319槍擊案?辦拉法葉弊案?
錢又沒比別人多,
還搞得出師未捷身先死,白白送命當炮灰!

所以在我看來,
要改革我們這種窩囊的檢察機制很簡單,
只要讓檢察官成為底薪低、獎金高的一種職業,
自然會有不怕死、不怕強權的人出來做!(因為怕死又愛錢的都去當律師了!:P)
不過,話又說回來,
說不定這樣一來,我們國家就從此沒有檢察官了?
因為法律系畢業生都去考律師、法官,而沒人報考檢察官了!…………^^
會不會如此呢?
當然不會囉!
因為只要沒人報考,錄取率就會提高,錄取率一高………….
考生就趨之若鶩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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